公车私用的税务问题

公车私用的税务问题

在荷兰很多的中小企业都会以公司的名义买车,也就是说这个车买了之后是放在公司的资产里面,买车的时候的增值税全部可以退到公司的账户上的。那么这个车就牵涉到了税的问题。

省事不省钱的做法:

这个车可以为公事开,也可以为私事开,所有关于车的费用都由公司来支付,比如汽油/柴油,保险,维修等费用。但是,每年的年终,根据车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会有一个BIJTELLING,意思是利润的修正,需要把新车价格(cataloguswaarde )乘以22%(这个比例是2017年的数字。如果是2017年以前买的车,那么比例从0%到25%不等),这个值要添加到利润上。假如没有添加前利润为5万,车是在2017年购买使用的新车,有二氧化碳排放,2017年新车价格为3万,那么无论2017年开了多少里程,添加额为3

*22%=6600欧元。这个6600欧元添加到原来的利润5万欧元上面以后,税率大概为42%,所以2017年企业主要为这个车额外交纳6600*42%=2772欧元的税。

当然具体的计算我们还要看2017年企业主的汽车费用一共多少,因为按上面的例子,如果汽车实际支出费用少于6600欧元的话,我们用实际的汽车费用去乘以22%做利润的添加,而不是cataloguswaarde。

如果不想额外交这么多税该怎么办?

就有下面这个省钱不省事的做法:

如果这个公司的车每年做私人用途开的里程数字不超过500公里,按照规定,可以不用做上面例子中提到的添加利润,但是前提条件是您能够证明自己私人用车开的里程没有超过500公里。怎么做里程呢,要把每次开车的日期,从什么地方到什么地方,为了何事,开了多少公里给纪录下来。税务局核查的时候能够提供。我本人做过这样的纪录,放个本子在车里,每天开车都要纪录一下,开车前的里程数字,开车后的里程数字,二者的差别就是开的里程数。非常麻烦,要是开的里程每天很频繁,那么光这个纪录就要花去很长时间。所以说是省钱但是不省事的做法。有些车上有安装里程纪录仪,那就好多了,否则光做这个纪录就要花去很多时间。

那么如果公司为员工配车怎么半?也是一样的原则。员工不想多交税,就得提供这个里程纪录,否则每个月的工资单里必须有相应的税前工资的添加,因为公司配车是个福利,需要折算成欧元是多少,而进行相应的征税。

每年为了这个事情的官司很不少。这不,法庭Hof Den Bosch 今年刚出了一个判决。

2011年某个公司的销售主管从公司得到配车audi A6 cataloguswaarde 为 € 48.385,员工可以用这个车做私人用途,但是开的里程不超过500公里。在税务局核查的时候这个员工提供的里程纪录上显示他一共开了 596次,共开了40045公里,其中私人用途开了162公里。

但是在税务局核查员对这个里程纪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做出质疑并让补税的时候,员工到法庭进行上诉,并提供了新的里程纪录,新的里程纪录显示,他一共开了647次,私人用途的里程是487公司,稍稍低于500公里的上限。

法庭判这个员工败诉,因为他前后提供了两份不同的里程纪录,后来的里程纪录是根据他的约见本和工作时的软件里纪录的信息补充的,因为前后两个不同的版本,可信度不高,而且私人里程很接近500公里,法庭认为他的纪录有不真实性,所以他被判输,税务局的税单还是要支付的。虽然他本人还有一辆自己私人名下的AUDI汽车,还是输了官司。

因为如果要省钱,那么证明自己开的私人里程没有超过500公里是自己的义务。如果不能证明或者很好回复税务局的质疑,最后还是要补税的。